产品心理学(6):用户贪嗔痴中的“贪”
如互联网金融这个典型案例,在互联网金融产品走进群众的早期,只要谁提供最高的年利率,谁就能得到用户的青睐。因为用户贪婪的存在,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用户心理模型中,低付出,高回报是唯一的用户痛点,涉及到金钱利益的回报,产品的用户体验也会被亢奋而浮躁的用户忽略。 这是贪在用户心理模型中的作祟,另一种贪是产品人的贪,譬如金融跑路,在跑路案例的多次发生之后,信誉的担保又成为金融产品的最大痛点,用户不再追求高利润,因为高利润面临着资本平台跑路的风险,这极有可能让追求财富的用户们得不偿失! 一种贪只能被另一种贪取代,譬如金融产品中,用户心理由对“低付出,高回报”的诉求转移到“低回报,高安全”的诉求,前者是一种贪,后者也是一种贪,贪的本质一样,只不过换了一种贪的形式! 四、用户是“暴君”更是“奴隶”!前面我讲到用户因为其不讲道理,阴晴不定的古怪性格而被称为“暴君”,毕竟作为用户他有资格这样!而同时,他又担任了奴隶这个角色。因为用户永远是后知后觉的,譬如因为冲动购买了跑路公司的理财产品,因受电商主播的煽动买了一堆实际不需要的产品……可见用户就是自己认知的“奴隶”。 因为用户始终都是贪婪的,所以后知后觉。而与贪相对的“戒”,距离庸人相差甚远,“戒”似乎永远只存在于出世的修行者,譬如深山里的和尚,道士,诚心的传道士,修女等……入世之辈,譬如庸人,学者,英豪皆存在不同程度的贪念,而贪的对象也就是金钱,名利,知识,顺境,生命,幸福,享乐…… 贪也存在善贪,与恶贪,善的贪念譬如爱,和谐,胜利,幸福,永恒以及唯一,而恶贪则是功利性的,譬如利己主义,摧毁以及垄断,牺牲别人成全自己……用户的虚荣,窥探与迁怒…… 在用户心理模型中不存在“戒”的意识,因为用户是完全被隐形意识层面所驱动的“奴隶”。这种驱动是与庸人的意志能动,以及他觉性的支配本质上是一样的!(注:他觉醒与自觉性相对,自觉是自己觉悟,他觉是需要他人帮助才可以觉悟,譬如通过长辈或老师言传身教才明白某个道理就具备他觉的特质。) 意味着当个体的身份从人变为用户时,并没有新的东西产生,也没有旧的事物随之抹去,只是个体心理与行为之间的平衡性发生了转移。(注:这种平衡性仍未能打破!)简而言之,就是情景的转换触发了人格的转换。 用户是偏恶而趋善的一种群体,也是一种个体作为人的互联网人格,用户的行为普遍存在恶,但它们却趋向于善,喜欢美好的事物。用户是自私的,当然普遍存在的意志转移只是体现在意识形态的转移。而行为对心理真实的传达也是寥寥无几。 #相关阅读#产品心理学(1):认知力对一个产品经理有多重要? 产品心理学(2):做产品的三种认知力 产品心理学(3):从微信和手q对比中,得到的三点启示 产品心理学(4):先知先觉型产品经理 产品心理学(5):产品经理的九型人格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编辑:威海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