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未填写税号的普通发票不能作为税收凭证
从7月1日起,没写税号的普通发票,不能作为税收凭证了,大家互相宣传一下吧,别让身边的老板或者帮公司采购办公用品的朋友,花出去的钱回不来了。 平时有应酬或者是帮公司采购办公用品的朋友们,你们可得看仔细了。小编给大家提个醒儿,从今年7月1日起,未填写税号的普通发票,将不能够再作为税收凭证了。 ![]() 也就是说,看到这条消息的你,如果是老板,记得赶快安排人把税号发给员工。如果你是员工,记得找相关人员索要公司税号。不然7月报销的发票可能就不起作用了。那么花出去的钱可就回不来咯。 以前开发票只要个抬头,为啥突然现在这么麻烦还要税号呢?原因当然是,政策!我们来看看政策原文。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编辑:威海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