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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慧欣:“网红带货”易陷维权困境 虚假宣传可能会负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19-11-18 14:37:57 所属栏目:电子商务 来源:站长网
导读:(讯)摘要:日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在接受《今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1、网红“直播带货”相较于传统电商来讲是一种新型电商模式,那么,在这一过程中,网红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是其他电商平台商家通过不同渠道销售商品

(讯)摘要:日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在接受《今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1、网红“直播带货”相较于传统电商来讲是一种新型电商模式,那么,在这一过程中,网红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是其他电商平台商家通过不同渠道销售商品,只要存在刷单、买评论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 另 外“直播带货”作为互联网销售宣传的一种新业态受到不少消费者的追崇。《广告法》中对广告定义为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 务。而“直播带货”表现形式更为活泼且具有互动性,其本质与传统的电视广告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广告行为。因此,如果直播者所宣传的商品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健 康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由于商品质量不过关,部分直播平台付款方式多通过微信等便捷的方式私下交易,再加上部分直播商家出售伪劣商品后便将其下架等因素,导致消费者没有购买凭证,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后期的退换货就无法得到保障,陷入维权难困境。

作为消费者,首先要提高对商品的判断能力,对于低价、小众的商品应当理性购买;其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有取证维权意识,及时保留网红推荐图片、视频等作为证据;最后,遇到消费维权“瓶颈”时,可以选择向消协等部门投诉,甚至提起法律诉讼。

4、行业的发展需要平台监管并行,平台应当强化管理机制,监管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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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威海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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