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快小贷被裁定违法放贷,美团:已提起上诉
(原标题:重庆三快小贷被法院裁定违法放贷,美团:事实有误,已提起上诉) 谢水旺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多份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内容基本类似,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多起执行申请被法院驳回,引起业内关注。 比如,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闪某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保定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2019)保裁网字第3523号裁决书,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立案执行。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本院在执行中查明,2017年11月8日,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9年7月5日更名为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闪某通过美团点评借钱平台在网上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闪某向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或流动资金周转需求”的分期借款,借款金额为80000元,借款期限为18个月,借款年利率18%,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后闪某偿还本金3904.46元,剩余本金76095.54元及逾期违约金、利息未偿还。 因此,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向保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定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2019)保裁网字第3523号裁决书。2019年11月26日,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日立案执行。 但是,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称,执行中,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证明出借人具有发放贷款资质的证据。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本案中,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融资业务平台,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牟利,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此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另一份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也驳回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并称,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此,美团点评方面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该裁定书认定的事实存在严重错误,三快小贷已根据法律规定提起上诉。三快小贷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依法批准,系合法从事放贷业务,三快小贷的营业范围明确包含了“开展各项贷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重庆市金融局官网,官网披露了小额贷款公司名录,共273家,包括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也在其中。 不同的是,首先,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注册在两江新区,而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在沙坪坝区。其次,记者查阅了启信宝,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营业范围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而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营业范围是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其中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0%;上述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监管制度的规定)。 重庆一家互联网小贷公司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个事可能没那么简单,要看如何解读营业范围“开展各项贷款”这个表述。 (作者:谢水旺 编辑:曾芳)
(编辑:威海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