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3G退出物联网!工信部发布重磅文件
(二)开展发展水平评估。建立移动物联网发展指数模型(附件),完善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机制,统一数据统计口径,跟踪监测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基本情况,编制移动物联网发展报告。客观衡量和评价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各方发展移动物联网的动力。 (三)加强基础设施规划。鼓励各地在工业(产业)园区、智慧城市、美丽乡村以及城市道路桥梁、市政管网、综合管廊、交通物流、绿地景观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智慧应用需求,提前做好移动物联网相关设施建设或预留空间。 (四)营造有序市场环境。移动物联网企业应将物联网业务纳入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管控体系,健全物联网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的监测、发现和处置机制,依据物联网卡功能限制要求,严格规范短信、语音等功能使用,按照“最小必要”原则为用户开通物联网功能;强化移动物联网产品进网监管,引导企业依法依规推出各类移动物联网终端产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惩治,打造公平良好市场环境。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移动物联网产业联盟的示范引导和资源聚集作用,加强移动物联网优秀案例和标杆工程的宣传推广,鼓励各地结合智慧城市、“互联网+”和“双创”推进工作,加强信息通信行业与垂直行业融合创新,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4月30日 (编辑:威海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